每到过年,我的金库里就会添进一大笔钱。可是,难题来了,这笔钱到底要去哪呢?经过仔细考虑,我把钱分配成了几部分。97%的钱存入银行,和我在那里的钱兄钱弟们呆在一起;剩下的3%放进我的现金腰包里,以备不时之需,比如买各种学习用品等。
可是光靠存钱还不够。我认为,应尽量节省我们在学校门口买各式各样玩具和零食的开销,不该买的,就不要乱买,得克制自己。对于我来说,与其花钱买那些玩具和零食,还不如用这些钱去买点有用的书。
在投资的方面,我和妈妈都主张谨慎行事。有一次爸爸打算把所有的存款都拿去投资,说年回报有24%。我告诉爸爸:假设你的财产有10万元,你打算全部拿去投资,这样做虽然利益很大,可是风险与利益并重啊!毕竟那并不是存银行!如果你成功了,你连本带利可以得到20万元;可是如果你失败了,那可是倾家荡产的啊,岂不是连本钱也没了?还不如稳妥一点,投一半,如果投资成功的线万;万一赔了,咱们手里还有5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最后我和妈妈成功的劝服了爸爸,爸爸才没做出冒险的举动。
至于我自己的钱吧,存了两年银行定期才赚了900元利息。我发现现在的钱币一直在贬值,我这两年赚的利息根本都抵不上钱币贬值带来的损失。我决定痛改前非,把钱和妈妈的凑在了一起,合买了一款银行理财。这种理财是不会赔本的,收益比定期存款利息高,每个月的利息可以把钱币贬值我损失的钱都赚回来,还能赚一丁点的钱呢!我很满足,因为现在这么稳定的理财已经不多见了,既不会赔钱,还能赚一点,对于我们俩这种谨慎的人来讲,真是件天大的好事!
经过几年的理财,我发现,股票对于不会炒股的人来说是不可靠的,基金也不会让你捞着什么好处。所以,存银行是最可靠的办法。但如果你是个爱冒险的人,不喜欢谨慎行事,那你就去痛痛快快地冒险吧!不过,到时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理财是要踏踏实实,稳扎稳打地去理财的!
中国有句老话:“聚沙成塔,滴水成河。”我们应先从一分钱省起,一分钱省到最后说不定就变成了一张百元大钞!有不少人看着路上的一毛钱都不去捡,殊不知,钱是一点一滴攒起来的!
财务再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风险转移技术在国外已经发展了几十年,近几年财务再保险越来越受到保险业界的重视。在最近的金融危机中保险直保市场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慕尼黑再保险在2009年在亚洲地区的业务量反而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倍,自2008年9月起,慕尼黑再保险已为亚洲多家寿险公司释放共计超过7.5亿美元的资本金。以财务为目的的再保险工具在国外很常见,我国的寿险公司也有这方面的需求,这些工具必将在我国市场上得到广泛运用。而我国目前对财务再保险的实践和研究还处于尝试初级阶段,所以通过对于财务再保险的研究,可以使国内保险业增加对其认识,进而促进对财务再保险的合理运用。
20世纪60年代末就出现了财务再保险的雏形,即劳合社的一些辛迪加所运用的基金型保单,现在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再保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非寿险市场,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寿险业者发现财务再保险能解决有关风险与资本的问题,于是开始将财务再保险概念应用于寿险业务,并将其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再保险工具。
财务再保险与传统意义上的再保险安排方式有着较大的不同,这主要体现在财务再保险将保险风险明确细分为承保风险、时间风险和投资风险等几种风险,并通过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在合约中限制一种风险或几种风险的转移。换句话说,直接保险人通过这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只将有限的保险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因此财务再保险在美国被称为“有限风险再保险”。
实务中,财务再保险在财产责任保险市场与人寿保险市场上均有运用,但在两个市场上的安排方式有一定的差别,但是基本类型变化不大,以下是四种财务再保险合同类型的逐一介绍。
有限成数再保险是财务再保险的一个典型安排方式,它的设计目的是用来缓解原保险人的财务压力。这种财务再保险是保险会计制度的产物,一些国家的法定会计原则规定签订保险合同初期所需的展业费用,要在签发保单的会计年度当期作为费用列支。即在签单之时,保险人尚没有赚取保费,此时各项费用要一次列支,而不是分期摊销,这种情况极易造成盈余干涸。此时,保险人可以运用该合约,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分出保费的形式转给再保险接收人,这样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受到一份再保险手续费,用以弥补已经支出的展业签单费用,从而改善财务收支状况,缓解因业务增长所造成的盈余减少。
赔款责任转移再保险是再保险分出人将一组原保险合同的全部赔款责任转让给再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通过免去固定给付时间的赔款责任,时间风险完全转移到再保险接收人身上。通过这样的处理,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增加当期收益(即未决赔款准备金减去再保费的差额),改善财务报表。对再保险接收人而言,分入的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可以减少当期利润,从而减少税收;另外,再保险接收人可将现金收取的再保费进行投资,赚取投资收益。赔款责任转移合约能够给再保险接收人带来利润的关键是赔款给付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也就是时间风险,即如果未决赔款的赔付时间较预期延后,再保险接受人会赚取更多的利息收入。
不利发展损失合约也被称为追溯累计超额合约,是对赔款责任转移合约的扩大,是对未决赔款准备金提供有效保障的另一种再保险安排形式,不利进展导致的损失由再保险人负责赔偿,换而言之,只有在合约期间内当实际赔款超出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时,再保险接收人才支付赔款。
分散损失合约,又称为预期累积超赔合约,该合约转嫁的是再保险人分出人承担的当前或在将来发生损失的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各年度赔款支出的波动,使得各年度的损益变化较大,再保险分出人又难以准确预测损失的具体分布。分散损失合约的作用就是从时间上平衡损失波动,他所承保的是未来的、累积的、超过再保险分出人自留部分的损失。此种再保险旨在谋求损益的平衡化,因此一般都是长期的再保合同。
财务再保险具有独特的特点,在现代再保险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再保险接收人通过提高分保佣金的支付,提前把特定业务的利润支付给再保险分出人,使其提前盈利。
通过再保险交易,再保险分出人可获得较大的资金运用弹性,且由于部分风险已移转给再保险人,使得承保的新业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经营策略上,再保险分出人也可利用此扩大业务范围,承保新产品或是进入新市场。
通过运用财务再保险,可以调节每年财务上的盈余和亏损,达到节税的效果。一方面再保险分出人可以转移损失,完善财务报表;另一方面,使得再保险接受人年度盈余减少,缓解税金负担,达到再保险双方共赢的结果。如中国平安2008年由于投资发生损失,平安人寿向慕尼黑再保险办理财务再保险,使其在中国会计准则下税前利润一次性增加48.71亿元。
财务再保险不只转移传统的承保风险,还还可以转移时间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财务再保险需要为再保险分出人量身订做风险的解决方案,基于整体风险管理的理念,为可保风险、时间风险等风险提供综合保障。
再保险接受人一般具有雄厚的财力和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以他们的国际经营背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调配资金,使所投资的资金获取更高的收益。再保险分出人可以通过财务再保险,把额外准备金和资本转移给再保险接受人,这样做,既可以分享再保险接受人的投资收益,又可以完善自己的资本结构。
如保险公司出于某些考虑,可能退出某一市场或某一险种经营,利用财务再保险将其风险全部转移给再保险接受人,对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一种快捷、有效的撤出方法。
作为新型风险转移技术,财务再保险如果运用得当,不但能够稳定公司的经营、改善公司财务报表,使保险公司的财务结果能达到预期利润,使股东获得稳定的收益。反之就会使一些经营状况欠佳的保险公司,通过该方式粉饰自己的财务报表。综上所述,正确认识财务再保险的潜力,加强研究,充分发挥其功能,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曹顺明.《有限风险再保险监管的国际趋势及启示》[J].《保险研究》2006,4.
自2002年新版《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聘用经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之后,中国保监会相继颁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该《办法》首次提出采用精算方法评估准备金,并建立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制度,其实施对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监管机构准确评估非寿险公司负债、防范承保风险、保证充足偿付能力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该《办法》在指导公司实践中,在数据质量要求、准备金分类认识、评估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美国,《财产/意外险赔款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原则的声明》中提出准备金评估四原则:1.准确、可靠的赔款准备金估计基于合理的假设和精算方法。2.准确、可靠的理赔费用准备金基于合理的假设和精算方法。3.赔款及理赔费用准备金具有内在不确定性,准备金估计范围更为准确合理。4.在准确合理的准备金范围内,最合适的准备金值既依赖于各估计值出现的相对概率,又依赖于财务报告目的。
在我国,准备金管理办法尚未明确提出评估应遵循的原则,但强调谨慎性原则,如“采用至少两种方法进行谨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的最大值确定最佳估计值”。
通过比较可看出,准备金管理办法出于监管的目的,要求根据评估结果最大值确定最佳估计的做法非常谨慎保守,但最大估计值可能远远偏离最终实际赔付值,无法真实反映公司实际负债。而在美国实务中,精算师运用精算方法给出准备金估计范围,管理层根据财务报告的目的以及各种值出现的相对概率,在评估范周中选择最佳估计作为公司报告值。美国监管会计(sap)也曾偏好于产生最高负债值的方法,并要求机动车辆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医疗事故责任险、劳工补偿险、信用事故险责任准备金必须达到用特定公式得出的最小值(根据保费的一定比例),否则提取超额法定准备金,但最终遭到许多公司反对,认为其不能反映负债线年取消了这些规定。
根据准备金管理规定,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包括长期责任准备金和短期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在美国,根据险种类别、保单期限,对长期和短期保单计提未赚保费准备金。《财产/意外险赔款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原则的声明》将赔款准备金分为个案准备金(或称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报告赔案未来进展准备金、重立赔案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ibnr准备金、在途准备金(或称已报案未立案准备金)共五类。已发生未报告准备金为纯ibnb准备金,在途准备金是由于保险人记录过程消耗时间所导致,实务中两者通常无法区分。声明中还指出,广义ibnb准备金还应包括对未决赔案未来进展的资金准备和重立赔案准备金(在某些情况下,结案后支付赔款实际并不重新开案,而是作为已知赔款的未来进展)。
理赔费用发生于赔案报告和理算、赔付的整个过程,已报告赔案和未报告赔案都包含理赔费用。在美国,理赔费用准备金应与赔款准备金并列,而不是赔款准备金的子类。我国却把理赔费用准备金当作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子类,同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并列。
我国理赔费用包括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直接理赔费用包括专家费、律师费、损失检验费等发生于具体赔案的费用,之外费用属于间接理赔费用。在美国,理赔费用包括可分配和不可分配理赔费用准备金。1998年之前,关于独立理算师的费用,不同公司有不同的界定方式。直到1998年,联邦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为了各公司报告的理赔费用一致,规定直接理赔费用仅指与辩护、诉讼和遏制医疗成本相关的费用,所有理算师(内部理算师和独立理算人)费用均被认为是不可分配理赔费用。
根据准备金管理办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采用1/24法或者1/365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前《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1/2法,要求一年内保费收入均匀流人,假定平均起保日在年中,如果保费收入集中于上半年,必然高估未到期负债,低估当年利润,使部分利润推迟至下一年反映。反之,会导致准备金提取不足,危及偿付能力。相比之下,1/365法假设条件更为宽松,对现实背离的可能性较低,评估的准确性较高。
对长期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准备金管理办法中没有单独规定。根据比例法原理,主要采用1/365n(n表示保单期限),是对1/365法的一种扩展。该方法沿用了1/365法“保单期限内,风险均匀分布”的重要假设,而这一点对于长期保单通常不满足,如消费信贷保险风险递减,建筑工程保险风险递增,保证保险风险集中程度较高。因此,采用1/365n法不能准确反映长期保单风险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另外,采用日比例法计算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预期未来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的余额或者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的退保金额,否则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
在美国,未赚保费准备金按险种类别、保单期限,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短期合同采用1/365法逐单评估,主要由会计部门负责。长期保单合同,考虑到风险分布的不均匀,最初采用78法则或逆78法则。然而在实际中,风险的分布不可能服从严格的等差递增或递减。因此,1995年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规定了长期保单未赚保费准备金评估的3个测试规则,未赚保费准备金不得低于3个测试的最大值。1997年9月,该规则被重新修订并首次要求在1998年财务报表中,精算声明必须包含对长期未赚保费准备金的精算意见。
美国监管会计计提长期保费准备金的财产/意外险包括:职业责任险中,涉及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退休而附加延长期保险保障的职业责任险;质量担保保险;其它趸缴保费或固定保费的保险期超过十三个月的保单。但不包含财务担保保险、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及担保保险。测试1考虑退保因素,未赚保费准备金必须足以应对退保。测试2估计赔付和费用进展及分布,根据未来赔付和费用占总赔付和费用的比例乘以签单保费估计未赚保费准备金。测试2消除了比例法计算内在的“增长惩罚”。如果10%的总赔付和费用发生在保单签发时,那么年末最后一天签发的保单,未赚保费准备金为90%的签单保费。如果采用日比例法,则将所有的保费都转为未赚保费准备金。这样,如果保险人保费增长速度很快,使用监管会计规则,不允许保单获得成本递延摊消,盈余会因为保单获得成本而流失,导致“增长惩罚”。测试3为保费充足性测试,未来期望赔付及理赔费用从发生折现到评估日的现值扣减未来保费从收取折现到评估日的现值。测试3允许保险人用评估日到赔案及费用发生日之间的预计投资收益来冲抵未来赔付支出。由于允许贴现,需要确定风险边际,因而贴现率选取净投资收益率扣减1.5%和5年期债券收益率中的较小值。测试3实际上忽略了签单保费(前两个测试以签单保费为基础),完全根据保单未来风险计算期望净现金的流出。如果保单定价明显低估,那么未赚保费准备金可能会超过签单保费。
比较可看出,我国保险公司数据信息系统还不完善,对于短期保单,并非所有公司都有能力采用1/365法,部分公司采用1/24更符合公司实际。长期保单未到期责任准备,简单比例法(1/365n法)同美国监管会计3个测试相比,准确和谨慎程度还有所差距,主要体现为:1.不能准确反映长期保单损失不均匀分布的特点。2.我国公司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会带来“增长惩罚”。3.对于偿付能力存在问题的公司,更容易通过低价销售保单“圈钱”来掩饰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此时未来负债可能会高于签单保费,而根据我国保费不足测试,未赚保费永远低于签单保费,从而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
已报告赔案的理赔涉及到案件受理、现场勘查、责任审核理赔、残值和追偿款收入估计。在我国,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主要采用逐案估计和案均赔款法。在美国,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由理赔人员的负责,由理赔部门完成,采用的方法主要有逐案评估、公式法或平均赔付成本系统。
长期以来,我国财产险公司精算没有得到重视,财产保险主要为短尾业务,ibnb准备金比重相对较小,采用不高于当年实际赔款4%提取,强调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准确性。但随着职业责任险、医疗事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长尾险种的开发,全民保险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已报告赔案最初赔款估计必然无法完全准确,因此采用逐案评估法、公式法和各种赔付成本系统估计已报告赔案,而将已报案赔款的未来进展归人广义ibnr准备金,强调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一致性,广义ibnr准备金的准确性,会成为必然趋势。
对ibnr准备金估计,准备金管理规定,根据险种风险性质、分布、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和b-f法,至少同时用两种方法进行谨慎评估。
在美国保险实务中,准备金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三类:损失进展法(包括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损失率法、两种方法的综合(b-f方法和s-b方法)。采用链梯法,准备金评估结果对流量三角型左下角数据极为敏感,进展因子较小的变动就会导致评估结果巨大的波动。而损失率法过于重视近期赔付经验,忽略赔付进展规律,很难符合实际。s-b方法(又称cape-cod方法)同b-f方法类似,都综合运用赔付延迟模式规律和基于风险的期望赔付率,其最大创新之处在于使用历史经验数据来估计最终期望损失率,而不依赖于赔付经验判断最终损失率。因而在再保险业务中,再保险人因缺乏最终损失率,或者当定价精算师的期望损失率与实际经验不一致时,该方法更为有效。
在美国,可分配理赔费用可直接分配到具体赔案,因而可分配理赔费用被分为已报告和ibnr部分,所有对赔款数据的分析也同样适用于直接理赔费用。当可分配理赔费用与赔付模式一致时,可分配理赔费用与赔款相加以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否则单独评估可分配理赔费用准备金。不可分配理赔费用准备金评估,目前美国运用最为普遍,最合理的方法是基于操作过程的johnson方法。
考虑到我国保险公司数据库信息不够完善,直接理赔费用数据严重缺失,根本无法采用流量三角形方法进行评估,只能对已报告赔案的理赔费用采取逐案评估法。由于数据积累有限,间接理赔费用的数据达不到johnson方法的要求,因而只能采用比率分摊法。
准备金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数据质量、保·单条款、外部环境等。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提取的各项准备金不得贴现”,要求在准备金报告中对数据的完备性、准确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但并未对衡量数据质量的标准详细解释,其他考虑因素都不曾提及。
美国《财产/意外险赔款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原则的声明》,指出,数据的趋势、承保、理赔处理、数据处理过程及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准确解释和评价已观察数据,选择评估方法非常必要。另外,了解保险公司业务特征,熟悉保单条款、免赔额、残值迫偿款、保单限额和再保险安排对准备金评估也很重要。因而在准备金评估中,精算师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在《财产/意外险赔款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原则的声明》中,对数据分类的五个重要日期(事故日、报告日、记录日、会计日、评估日)、数据的组织形式(事故期、报告期、保单期数据组织形式)、数据的同质性和可信性、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数据分组需要考虑同质性和可信度,按照承保风险性质、风险类别、赔案进展模式等特征进行数据细分,可增强同质性,提高评估准确性。但对同质性的要求不能过于严格,数据分的越细,风险的同质性越强,但同时会导致每一类别数据量的减少,从而影响数据可信度。因而可信度与同质性不能同时兼顾,在进行数据组织和整理时,精算人员必须在两者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
实际操作中,精算师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获得完全准确、合适、充足的数据,因而只能根据可获得数据进行分析。但在1991年asop(精算实务标准)no.9中规定,“如果精算师清楚所获得数据受限,必须进行披露”。在评估之前,精算师还需要识别可疑的数据,确保精算数据同其他财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在1993年asopno.23中对数据的选择、依赖于其他数据提供者、数据的评论、数据的使用、数据质量的披露等方面给出指引,适用于定价、准备金和价值评估等领域。其中指出,判断数据充足性,若不足以进行分析,精算师应要求获得充足的数据或拒绝任务;评论内外部数据是否一致;描述数据是否存在缺陷;如果依赖于其他人提供的数据,应进行披露;精算师应考虑目前数据与过去数据的一致性;任何对数据的调整和修正都必须进行披露。
赔款和理赔费用准备金折现的合适性一直存在争议。1992年asopno.20指出,在并构或转移未到期责任风险时,赔款准备金会被折现。折现率可根据市场利率、投资组合收益率选择,有时会作调整以反映风险、投资费用或税收。a.sopno.9中指出,如果财务报表采用折现值,精算师需要考虑由于折现带来的不确定性,并披露现值、折现利率、折现数额。
财产保险赔案报告较快,而责任险赔案报告延迟时间较长。保险人的赔案程序会影响个案准备金的进展模式,理赔实务会影响历史进展模式的一致性。理赔处理较快的财产险,赔案准备金估计不确定性较小。相反,理赔处理较慢的人身伤害责任险赔案,最终赔款通常较大偏离最初估计额,它依赖于伤害类型和损失程度,通常还会涉及司法诉讼过程。
1.损失频数和强度,相同总赔款可能来自于少数大赔案或许多小赔案,但前者的准确性远远低于后者。2.保单条件,如保单限额、免赔额(超赔起赔点)、索赔发生制和累计限额等都会影响评估。3.残值、追偿款和担保物,即使在监管会计下,也可以从赔款准备金中扣减。4.再保险计划改变、净自留额变化、未满期责任转移、结构性赔付都会影响准备金评估。5.公司运营的改变、新的计算机系统的引入、会计的改变、理赔实务和承保政策的改变,都会影响损失经验的连续性、一致性,准备金的计算应反映这些变化的影响。
与退休规划和购房规划相比,教育费用的开支最没有弹性,既不能不支出也不能减少或延缓支出,所以及早筹划十分必要。理财专家建议,子女教育金的储备应当从孩子出生时开始,越早准备以后就越轻松。既然子女教育费用需求已成为家庭理财的第一刚性需求,为人父母者当然应该尽早规划。
日本趋势专家大前研一曾说:“投给孩子的资金,往往跟孩子的资质成反比。”因此,子女教育金要准备多少得看孩子的资质。从私立幼儿园到大学、留洋,再加上各个阶段所需的才艺费、补习费,初步估计,至少要100万元才够;如果从小就上公立幼儿园,一路念到大学,教育费用就会减半甚至更少,但至少也要二三十万元才够。但这钱花到哪一阶段,跟孩子学到什么程度以及他的个人意愿密切相关。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伞,这把大伞要稳固,孩子才不会受影响。因此在帮孩子存教育金之前,一定要先检视夫妻双方的基本寿险、医疗险够不够。以寿险来说,一家之主的寿险额度最好是家庭年收入的10倍。有备无患总是好的,万一哪天遭遇不测,也能给家人留下一笔钱以渡过困难期。另外,夫妻也要把最基本的医疗险一次买齐,包括实支实付医疗险、癌症险等。而包含夫妻及孩子所有基本保险费(不含储蓄险)的家庭总保费,最好控制在家庭年所得的两成以内。
虽然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也别忘了给自己的下半辈子做些准备。以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期可能长达6年来计算,此时,为人父母者大约是43岁~54岁,这段时间既是支付子女高等教育经费的高峰期,也是自己准备退休经费的黄金期。有些父母为了送子女出国念书,甚至舍弃自己的养老金,大大降低了家庭的抗风险能力。每个家庭应该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着手整理家庭资产负债表、每月收支表,看看每一年扣除房贷、生活费、保险费,以及夫妻两人的退休金后,还有多少结余,再根据结余,提供符合预算的教育资源。
设立子女教育金账户,独立进行分户管理及投资布局,避免孩子的教育金被挪用。许多父母常会因为家庭临时出现的重大支出,甚至是以为稳赚不赔的投资,而去动用子女教育金,这是错误的观念。
存子女教育金是10年以上的长期计划,选对投资工具相当重要。可以通过股票或基金存教育金,尤其是很多家庭每月能存的教育费不到2000元,在结余有限的情况下,如果父母懂得挑选基金,就可以用定期定额买基金的方式帮孩子存钱。如果完全不懂股票、基金,可以用银行零存整付的方式,或是买一份教育储蓄险。好处是等定存到期、保费缴费期满后,父母可以很确定地知道自己能拿回多少钱,不会发生赔本的情况。
存教育金的投资报酬率可以设定在10%~15%,父母只要看到绩效达到目标,就要全部赎回再重新扣款,并且每季都要检视基金标的是否仍符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儿童的教育基金也要注意存款与基金投资比重。若孩子年纪还小,可降低存款比重,搭配波动较大的基金,例如高收益债券等;反之,则拉高存款比重,并搭配波动度比较小的基金。
学费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而增多的,所以父母要把资源分配在孩子的每个学习阶段,才不会没等孩子上完学,就把教育经费花完了。根据教育阶段的不同,把子女教育金目标分成短、中、长期3个阶段。以短期资金规划来说,1年以内会动用到的教育经费,最好采用零存整付的方式,就算中途解约,只是利息打折,不会伤到本金。
中期的资金规划是1年~3年内需要用到的教育费,这个阶段可以把资金放在平衡式基金或是有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上。长期的规划是针对3年以后才会动用到的教育费,可以选择波动大的股票型基金来赚取长期的回报,如果担心赔钱的话,也可以选择教育金保险。
一般父母存子女教育金的盲点,在于以为存得越多越好,投资赚得越多越好,无形中就会陷入为了多赚一点儿钱而不顾风险、买错投资产品等陷阱。如果真的不知道选择哪种投资工具,可以让理财顾问协助自己厘清理财目标,学习如何做家庭资产负债表、挑选适当的投资工具,并分阶段准备足够的教育金。
为了规范非寿险业务的发展,加强非寿险业务的核算工作,促进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科学管理和准确计算,减少经营非寿险业务的公司管理层对准备金提取的人为干预和主观臆断,包括监管部门在内的保险业界都极为重视准备金领域的理论及其实践操作和监管模式的研究。
2004年12月,中国保监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包括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以及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应当采用二十四分之一法或者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对于某些特殊险种,根据其风险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其他更为谨慎、合理的方法。[1]由此可见,目前监管部门在准备金监管上,对短期险和长期险业务等同对待,均要求按照传统的比例法计提,并没有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该试行办法明确了传统比例法的法律地位,并最先以法律的形式将精算理念引入准备金的核算,势必有力推动产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管理。该试行办法要求长期责任准备金按比例计提,因而较《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有了相当大的改进。但相对于目前产险公司的业务操作方式而言,试行办法仍有一些不足。一方面,各产险公司长期险业务以楼按为主,而该类险种保险期间较长,一般涉及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等较长时间,最高甚至可达三十年;另一方面,该类险种的签单费用一般偏高,后续费用较低,呈现费用前期集中的特点。试行办法在忽略签单费用的基础上,以签单保费为基数比例计提长期责任准备金,将全部签单费用列入当期费用核算,结果导致当期费用高估,利润考核数据严重失真,从而无法形成良好的业务导向。也就是说,不考虑签单费用而以签单保费为基数计提长期责任准备金的规定,使保险公司陷入了“做的规模越大,当期利润越紧”的尴尬境地,从而引起业界对此广泛关注和深入思考。
本文重点介绍和分析美国保险官协会(naic)对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的规定,并结合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大胆思考,希望对国内产险公司的经营和政府监管有借鉴意义。
1997年,美国保险官协会修订了《财险与意外险公司的会计实务与程序指南》,并于1998年开始实施。该指南明确了对长短期险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规定使用不同的计提方式。按照该指南的规定,对于保险期间在一年以内的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保费与未赚比例的估计值的乘积结果来计提,其中未赚比例的估计值取合同未到期期间预期成本(含赔款和费用)与整个合同期间预期成本的比率。对于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保险合同,该指南规定长期责任准备金在计提之前需要计算三个金额(即经过三个测试程序):第一个金额为假设合同终止情形下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应支付的退保金额(测试程序1);第二个金额为保费与未赚比例的估计值的乘积(测试程序2);第三个金额为合同未到期期间未来预期成本的现值减去未来应收保费的现值的差额(测试程序3)。[2]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naic对短期险未到期准备金规定的提取方法比较简单,容易理解,电脑系统也容易实现;而对长期责任准备金,无论是客观数据的要求,还是主观上的估计,其内容都要丰富得多,电脑系统的实现也比较复杂。
一般在实务处理上,长期责任准备金有一些要求。第一,逐单与汇总的要求。在保险合同的头三年内,保险公司必须在逐单进行三个测试程序之后,按照最大的计算结果逐单计提长期责任准备金;已赚时间超过三年的合同,保险公司却是在逐单测试后,按风险的特点将上述三个金额分类汇总,然后取最大值作为某类别的长期责任准备金。第二,使用最新数据进行估计的要求。naic关于长期责任准备金的规定,突出了“估计”和“预期”这两个概念,这与传统的以会计保费为基础的比例法迥然不同。比例法按照固定模式进行机械化的计算,而naic的规定则要求精算人员进行估计和判断,更加侧重于经验的运用。一般来讲,在每个准备金报告日期,naic要求精算人员使用最新的经营数据对预期成本重新估计,并使用这种结果计算长期责任准备金。第三,贴现的要求。传统的比例法在计算各项准备金的过程中不允许贴现,而naic在计算长期责任准备金第三个金额的过程中,涉及了现值的计算。这里必须注意两点:(1)贴现时间长度的确定。一宗赔案从发生、报案到结案的整个过程中会有多个关键时间点,如事故发生时间、报案时间、立案时间、结案时间、赔款支付时间等,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因缺乏相关的技术力量,往往会出现因理解差异从而导致错误计算贴现时间长度的问题。为此,naic明确规定了贴现时间长度按照未来预期赔款与费用发生的日期计算。(2)贴现利率的选择。naic规定,计算使用的贴现利率应低于下列两者当中的较小者:当前五年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资产的到期收益率减去1.5%后的差额。第四,与财务口径保持一致的要求。长期责任准备金最终要在年度报表中体现,因此为保证一致性和连贯性,计算长期责任准备金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了分保。另外,计算预期成本时,如有必要,可扣除未来预期残值和追偿款收入。
由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变幻莫测,因而准备金特别是长期责任准备金在提取原则和方法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方争议和分歧颇大。测试法的三个程序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长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原理进行了阐述,这充分显示了测试法的谨慎性。同时,选择三个程序最大结果的机制,也有力地说明了测试法具有明显的保守性。谨慎性和保守性确保了测试法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使得该方法倍受各国监管者的青睐。
计算退保金程序主要是保证保险公司在业务停办、合同提前终止时有足够大的准备金用于支付退保金。这种思路遵循了清算会计的理念,侧重于在停办业务的假设下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义务。该程序客观性强,无需精算人员的专业判断和经验分析,一般根据条款约定的方式来计算退保金。大多数条款规定,退保时保险公司按照比例计算的未赚保费退还,从而使得该程序容易理解和掌握,便于操作及电脑系统的实现。在这个程序下,通过准备金提取和返回机制,保险公司每笔业务的保费都是在该保单的整个保险期间内按比例赚取的。
按照未赚比例估计长期责任准备金程序,其显著作用是消除了“成长惩罚”。所谓“成长惩罚”,是指在传统的比例法下,准备金按照保费比例计提;其提取和返回机制使得保费在整个保险期间分期赚取,而占比较大的签单费用却一次性记入签单当期,这种收入与费用匹配不合理的弊端,造成保险公司陷入了“做的规模越大,当期利润越紧”的尴尬境地。未赚比例程序在使用过程中,其未赚比例的计算必须考虑赔款、费用在整个保险期间的分布,从而保证了每笔业务的收入与成本能很好地配比,有效地解决了“成长惩罚”的问题。如在一年最后一天承保的保单,签单费用占比15%。按照比例法,该笔保费基本上全部记入准备金,转为今后的收入;而大额的签单费用却全部记入当期,作为本年费用,故这种方式对签单部门极不公平,本年利润严重缩水。但按照测试法,该程序却是通过未赚比例的估计,准备金仅按照保费的85%提取,故该做法极好地消除了比例法造成的不利影响。
计算现值程序主要是针对产品定价不足而设计的;它完全撇开保费,其未来成本的估计全部建立在对未来风险判断的基础上。因此,只有这个程序才可能要求保险公司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该程序有很强的主观性。为了避免操作上的随意性,监管者一般都会对未来成本的估计、贴现时间长度的计算和贴现利率的选择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界定,以形成行业的统一标准,树立行业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有效降低定价不足风险、最大程度上满足产品监管的需要,是该程序最突出的特点。
风险分布不同的合同,在使用测试法的过程中,其占主导地位的程序是不同的。对于成本前置的合同,由于按比例提取准备金的方法比较保守,测试程序1容易占主导地位;对于成本后置的合同,测试程序2有优势;对于定价不足的合同,准备金一般按照测试程序3的结果计提。在实务中,不同标的的合同,其成本分布千变万化。有的合同,其成本在逐年上升到一定程度后又逐年下降,在这种情形下,其长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中,占主导优势的程序则分阶段有所差异。
现在考虑三份不同的长期合同,保险期间分别为5年期、2年期和6年期(见表2)。如果假设承保在每年内是均匀分布的,那么不失一般性,可假设以上三份合同在年中开始生效、合同期内每年的赔款与费用均发生在年中、三份合同在保单签发时均有15%的签单费用、之后均有总和为80元的赔款与费用支出。
注:合同1原来是5年,但这里假设理赔需要6年才结束。同样的考虑适用于合同2和合同3。
首先,假设每份合同的保费都是100元,那么每份合同都有5元的利润,利润率为5%。现按照三个测试程序对这些合同分别计算应提取的准备金,其中,测试程序3按照5%的贴现率计算。具体结果如表3、表4和表5所示。
注:①第2列即测试程序1有一定的规律,如第一年后的测试值减少了10,而第5年后的测试值正好是10;从第2年开始,每年的测试值等额减少20。
②84.21=100×(80÷95)。其中,95为整个合同期间的预期成本,80为未到期期间的预期成本。同列的其他值类推。
合同1在第5年和第6年的赔款与费用有所降低,因此在中间年份,该合同准备金的计算以测试程序2为主;但在合同期间的尾部年份,测试程序1重返主导地位。由于合同2的成本前置,测试程序1比其他两个程序保守得多,因此该合同每年的准备金全部按照测试程序1来计算提取。与合同2相反的是,合同3的成本明显后置,即成本主要发生在保单后期,在这种情形下,准备金的计算提取以测试程序2的结果为主。由于存在承保利润,测试程序3的结果未出现在准备金中。
其次,假设每份合同的保费为85元。此时公司出现承保亏损,每份合同的成本率为109.1%[=(85×15%+80)÷85]。重新计算准备金,得到表6、表7和表8。
此时,测试程序3计算的结果出现在合同1的中间年份和合同3的尾部年份。对于成本前置的合同2而言,相对保守的测试程序1仍然占主导地位。
最后,假设每份合同的保费为60元。此时保险公司面临相当大的承保损失,测试程序3在长期准备金的计算中凸现出来。每份合同的成本率为148.3%[=(60×15%+80)÷60]。重新计算准备金,得到表9、表10和表11。
除了合同2的第2年外,测试程序3在其他地方都占主导地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合同1和合同3中前两年的长期责任准备金超过保费,合同2第一年的准备金也超过保费。更为特别的是,合同3在前两年的长期责任准备金出现递增,这种现象意味着在这段时期保险公司的已赚保费为负数,这就是严重的“成长惩罚”。
虽然测试法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与监管者的监管诉求不谋而合,然而,它必须经过三个测试程序,并选取最大值计提准备金,故这种方式决定了它必然存在不可弥补的缺陷。由于这种内在的选择机制,故在计算准备金过程中,测试法使用程序将不连贯,从而使得每年已赚保费和成本率会发生比较大的波动。
已赚保费分累计已赚保费和每年已赚保费两种。简单地讲,累计已赚保费就是保费减去准备金后的差额;每年已赚保费为累计已赚保费在每年的增量。对上述三份合同的累计已赚保费和每年已赚保费进行计算,得到表12、表13和表14。
由表12-14可见,在保费为60元时,累计已赚保费和每年已赚保费会出现负数。另外,即使赔款与费用流按照平滑的趋势发展,已赚保费也不一定会出现平滑的趋势。例如,合同3的赔款与费用流呈现递增的趋势,当保费为100元时,每年已赚保费却在第2年和第3年之间呈现下降的趋势。出现这种异常的原因,在于naic规定取三个测试程序结果的最大值作为准备金这种选择机制。
如果保费收入与成本不能较好地匹配,那么在保险期间内的成本率变化是不稳定的。在赔款与费用的估计没有发生变化、且与实际情况相吻合的假设下,对累计成本率和每年成本率进行测算,得到表15、表16和表17。
由表15-17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成本率的变化很不稳定,应用成本率的意义不大。另外,上述例子都假设赔款与费用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与估计相吻合;一旦这些估计发生偏差,那么相应的准备金、已赚保费也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从而进一步加大成本率的波动。
总的来说,测试法在长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上具有其他方法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该方法已经逐步得到各方的认可。然而对国内保险业来讲,测试法却显得很陌生。在保险业对外开放渐成气候的形势下,引入并借鉴测试法已成为必然的选择。不过,长期以来,数据缺乏有效性、业务系统二次开发力度不够、业务操作尚不规范统一等问题,会直接影响测试法在国内保险业的使用效率和作用发挥。本文认为,就现阶段而言,针对国内各产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测试法对国内保险监管、产险公司准备金评估及分析有以下借鉴之处。
1. 充足性测试可按照计算未来预期成本的方法进行。《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应当对其充足性进行测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时,要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但该办法对如何进行充足性测试并不明确,测试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如前所述,测试法的程序3要求保险公司计算未到期预期成本的现值减去未来应收保费的现值的差额。但在使用时,必须注意两点:一是慎用贴现率。在国内资本市场尚不发达以及各保险公司投资业绩不甚理想的环境下,使用贴现率的时机不够成熟;二是应考虑分期应收保费计划的操作惯例和系统实现方式。目前,各产险公司虽然允许一些大客户使用分期付款计划,但很少在业务系统有所体现,一般是手工操作或仅在财务系统中记录。
2. 测试法的程序1和程序2要求保险公司精算人员对赔款和费用的分布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预测,然后根据分析和预测的最新结果进行相关计算。这对数据的集中性和可信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前,监管部门要求各产险公司定期提供xml格式的数据,这在机制上为数据集中化奠定了基础。因此在宏观上,针对国内的行业现状,建议在现有的行业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加强赔款和费用分布的研究,掌握各类险种的承保理赔规律,并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学术机构负责组织并对外,形成一套准备金的计量标准作为监管依据,从而避免各公司各自为政和故意扭曲经营数据等行为导致的信息失真,确保各公司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能够达到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要求。在微观上,建议严格各险种条款中保险责任的界定,加强各险种条款间差异的研究,尽快制定产险统计指标的行业标准,切实提高数据的质量,防止数据资源的浪费。
3. 测试法要求退保金计算必须实现逐单化和电子化。逐单化和电子化是相辅相成的。就现阶段国内各产险公司的实际情况而言,为达到逐单化和电子化的要求,有两个问题需要关注:一是it技术支持必不可少。由于长期以来各产险公司不重视退保工作,突出表现是新产品在写入系统时往往缺乏退保考虑,因而在实践中,退保金的计算更多的是停留在手工层面。二是业务操作的复杂性。一方面,各产险公司经营的产品多种多样,各产品对于退保的规定有不少差异;另一方面,迫于竞争的压力,即使相同的产品,应客户的要求,保险公司也会做一些变通,如降低退保手续费率等。因此,业务部门在提交it需求报告之前,有必要总结整理各产品业务流程和操作细则,在此过程中,it部门可协助提供系统的历史记录。
某国际金融财团全球投资部风险管理资深顾问,定居多伦多曾任瑞信证券投资部助理副总裁、美银证券公司副总裁、宏利金融财团资深顾问等职
遇上牛市赚钱,就可以说自己本事大,当遇上熊市亏损的时候,只要怪大市即可。
2008年底我离开华尔街回到多伦多,临行前朋友们为我饯行。这帮人不是博士就是硕士,在股市中扑腾了十几年,好几位还是华尔街“高手”。三句不离本行,聊的内容自然都和投资有关。这些人平时谈起金融投资股市,都是指点江山,吹嘘自己眼光如何准,似乎个个“股神”似的。那晚,不知是因为我离去而感慨,还是喝高了酒后吐真言一他们这些年来几乎没有从股市中赚到钱,其中最多的一个亏了本金的50%,至少亏20%。
这些朋友几乎都是数理背景,从一开始就相信股市中存在着一种模式,就像数理模型那样,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一旦研究出这个模型,就一定能在股市中赚大钱。起先大家都学股神巴菲特所号称的价值投资,用基础分析法研究股票的P/E值、分红率和公司的现金流等,但几年下来发现并不管用,后来明白了学巴菲特有难度,Buy and Hold对于散户来说并不靠谱。散户还是炒股吧,跟趋势。于是又开始研究技术分析,把那些各种技术图形背得滚瓜烂熟。起先也还真管用,有门儿!但久而久之,发现时常一买就跌,一卖就涨,而且往往刚赚了几笔,一个浪头打来,前面赚的钱都悉数返还。
谈到这儿,心理学博士老周涨红了脸发言了:“早就说过你们了,一群书呆子,把股市当数学物理来研究,不亏才怪呢。我早就不信那些股票分析法,也不信有什么稳赚不赔的模型,有的说要跟着大市走,上升时买进,下跌时就卖出;而有的则说不能追高杀低,‘在别人贪婪时恐惧,在别人恐惧时贪婪’,到底听谁的?对股市投资一定要全方位来看,社会、政治、经济再加上心理学,要研究人的心理行为。这点最重要,我这么些年来,真是输少赢多,早在公司和周围亲友里有‘小股神’之称。” 听到这儿大家都问,那老周你一定真赚到了吧。老周支支吾吾说道:“要不是赶上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再炒个几年我就可以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现在只能算打了个平手。唉,忙活这么多年最多打个平手。好像在为证券商打工(交交易费了)了,还是心有不甘。”
某著名基金的经理老李发言了:“老周,你这尚未达到股海翻腾的最高境界:只赚不赔,永远赚钱!股海翻腾的真正要诀――是玩OPM(Other Peoples Money,别人的钱)。在股海里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早晚会失手。一定要做庄家、来大的。这赚钱的事情传得最快,达到第三境界的人往往被别人当作‘带头大哥’,你要靠媒体忽悠呀。‘带头大哥’便可吸纳大量别人的资金,放手大胆地玩OPM。遇上牛市赚钱,就可以说自己本事大,名正言顺将账面利润的10%到20%揣进自己的腰包;当遇上熊市亏损的时候,只要怪大市即可。我们就是这么玩的,自己非但不赔钱,3%的管理费照收不误。”
老周回道:“是啊是啊,这我也知道,你看人家巴菲特、彼特林奇、索罗斯和罗杰斯那些‘神’人,他们每年的收入千万、上亿,甚至几十亿美金。于是他们便成了‘股神’吗?可他们还在玩玩儿自己腰包里的钱吗?早就不玩儿了,而是‘帮’别人‘投资理财’。就像医生给别人开刀心定得很,换了手术台上是他自己的亲人,马上手抖脚软。”
由于创业初期需大量购置农业器械及补贴他人供给用地,芳把这几年的15万元积蓄都花完了,而且还欠下20万元的债务。不过,芳对此却并不担忧,反而非常乐观。她算了一笔账:现在正是荸荠的收获季节,如果不出意外,将净赚25万元,而接下来种植水稻也能有不少收入,而且每年还能收到政府近10万元的补贴。初步估计,每年至少有50万元的收入。当然开支也比较大,除了初期投入的35万元,以后每年还要付做事工人工资7万~8万元,租赁土地费用800元/亩。
虽能比之前白领的工作赚得多,但芳也坦言,作为家庭农场主,要操劳的事比较多,不仅大大小小的事需要亲力亲为,而且有时候还要为资金东奔西走,明显比之前要累很多。又加上临近中年结点28岁,只怕“人不找病”,而病要“找人”了。为此,她希望有理财师能帮她规划一下健康保险。
另外,由于读了三年研究生,自己不知不觉就陷入“大龄剩女”边界,家人也一直在催促她找对象结婚。因此未来2年,她还需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列入人生规划。她告诉记者:“我要在2年内为自己攒下一笔嫁妆,方便结婚生子。”
2008年加入寿险行业,供职人保寿险北京分公司,从事家庭保险规划,担任公司培训讲师。
从目前了解到的资料看,芳女士主要面临两大风险,即生意的风险和生活的风险。
生意方面,预计年收入50万元,扣除8万元人工费、16万元土地租赁费,约有26万元可支配收入。再考虑到今后将要逐步偿还的债务、生意的再投入支出以及农场现金流的需要,真正可以用于芳女士个人生活的部分就需要精打细算了。
所谓商场如战场,万一生意出现问题,由于农场和个人财产并未分离,可能造成对个人及家庭基本生活的重大影响,因此建议配置年金保险,以达到财产隔离保护的目的。再者,打理农场并且赢得市场,需要芳的全身心投入,这也增加了生活方面的不良因素――疲劳和压力。
自然风险问题,即我们常常谈到的人身风险,就是遭遇意外和疾病的风险。尤其是重大疾病,因其对人体和经济可能造成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包括医疗费用、隐形费用、未来收入损失等),需要以其为中心,重点解决,建议配置重疾险、意外险及住院医疗险的组合方案。
社会风险问题,常常因婚姻、家庭和个人理财习惯而产生。虽说爱情和婚姻是甜蜜的,然而“小心驶得万年船”,毕竟也有可能遇人不淑。理财方面则需要长短结合、攻守平衡,考虑到农场生意本身具有一定的商业风险,就更需要搭配一些稳健的理财方式。
因此建议配置年金保险,确保婚前财产的独立性以及理财方式的稳健性,加上前面生意风险的原因,正好一举三得。再考虑到生意方面可能对缴费能力的影响,建议采取短期缴费、多次加保的配置方式。对于芳准备嫁妆的要求,建议配置安全而稳定的1~2年期高现价产品。
国家注册理财规划师,中国太平四星精英荣誉会员,美国百万圆桌MDRT连贯会员,世界华人保险大会IDA银龙奖。
按照标准普尔家庭的四大账户,年收入10%的现金应该放到银行,用做家庭3―6个月的生活费或应急的现金;年收入的20%规划家庭健康保障计划;年收入的30%用做高风险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年收入的40%用于长期稳定的投资,安全保本,保值增值(国债,分红型年金保险)。
根据芳本人的实际情况,每年的收入减去工资、地租等必要支出,剩余20多万元还要偿还部分债务及储蓄自己的嫁妆。
建议芳做以下规划:健康险50万元(分红型,保费不变,保额年年递增,保至终身);住院医疗10万元(因为患小病的概率会比大病高)。
缴费期20年,每年大约缴费18500元左右。缴费期满,若平安无事,还可以转为养老金领取,一款多用,既解决了现在的医疗和意外的问题,又解决了未来的部分养老金问题。包含50种重大疾病和10种轻微病,轻微病额外赔付10万元,且不影响后期理赔。
建议: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还在求学阶段,女性重大疾病几率小,而教育金占的比重相对大。保险规划师建议,这个阶段应该考虑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教育保障,如有条件再增加重大疾病保险。
点评:教育金涉及的保额较高,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在经济上还要靠家里。如果家庭条件较好,可以投保。如果一般,建议用在最基本医疗保障。
建议:这个年龄段的女性刚刚走向成熟期,建议选取纯消费型的保障型保险,其中包括重大疾病、意外保险。如果资金能周转开,再看看自己缺少什么,根据情况附加险种完善自己保障计划。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纯保障的产品较便宜。
点评:属于纯消费型的产品,针对18-55岁人群,都没有豁免权、不可以在合同生效期间转改成其他产品,没有期满金,属于最普通的产品。保险责任方面负责8种重大疾病,观察期为90天。提供女性癌症、女性重大疾病、女性疾病及医疗、意外整形手术和身故保险金。26-186元就可以有1万元的保额。
建议:这个年龄段的女士生活趋于稳定,大部分已结婚,妇科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大大增加。所以,一定要购买专门的女性重大疾病险,但是建议保障期限长一点的。
点评:前款产品将年龄范围扩大到16-60周岁,重大疾病增至18种,除原始的给付以外,还增加了身残和髋部骨折医疗保险金。后款附加险母子都在被保障之中,属于1年短期产品,保障14种重大疾病,100元保1万元。
建议:理财、养老成了这个年龄段女性的主话题,建议选用有理财性质的。现在市场上的分红型保险就是一款不错的选择。
回顾历史,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是美国共同基金飞速发展的黄金时代。60年代末,全美只有270家基金,到今天已经超过了8000家,管理的财产也从480亿美元暴涨到当今的12.4万亿美元。
从本世纪初开始,共同基金开始走下坡路。质疑的声浪主要针对共同基金的业绩和收费。有研究证明,绝大多数基金的业绩还跑不赢大盘。2003年是基金业的低潮,丑闻接连曝光。一些基金利用延迟交易(late trading)等不法手段牟利,共同基金一时失去投资大众的信赖,整个行业的公众形象也一落千丈,AllianceBerstein也不幸上了黑榜。
我当时换工作倒不是担心这些丑闻,而是对共同基金的管理和投资策略不太满意。许多基金过于庞大,财产越来越多,可经营管理效率却愈来愈低。记得当时最让我头痛的,就是写不完的报告和开不完的会议,真正做投资研究分析的时间所剩无几。
共同基金的许多问题来源于它的业绩衡量和报酬制度。共同基金大多以相对回报来衡量业绩,即将其业绩和同类基金或相应指数作比较。这自有其道理,因为不同类别的基金风险各不相同,把偏重能源股的基金与只投房地产的基金作比较,确实是风马牛不相及。但所谓相对回报,其实多少有点儿自欺欺人的味道,赚钱就是赚钱,赔钱就是赔钱,还有什么相对而言呢?
因为大多基金只是收取管理费,并不分享基金的收益盈余,所以,共同基金管理人员的奖金基本不取决于业绩,反倒是管理的财产规模更为重要。在共同基金工作时,我也花了不少时间参与市场营销。
在共同基金诞生之初,这样的报酬制度曾是吸引投资的卖点:管理人只是,投资人享受管理费用以外的所有盈余,让投资人感觉自己是基金的主人。时过境迁,当初的动力反成今天的阻碍。奖金本该与业绩挂钩,赚得多,管理人员奖金多;赔了钱,就别拿,这些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但共同基金赔了钱还照样可以心安理得地拿奖金,实在是滑稽现象。
这也许正是不少共同基金多年来业绩平平的一个原因。基金经理完全没有必要拼命争取最佳回报,只求安稳,随大流,反正报酬不会少拿,何必与自己过意不去呢?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是以绝对回报衡量业绩的,它的报酬与业绩紧紧挂钩,惯例是2%-20%,即收取2%的管理费,并且提成20%的赢利。一般来说,对冲基金的规模都比较小,光靠管理费用赚不了大钱,所以,对冲基金要全力以赴提高绝对回报,这是它报酬的主要来源。
对冲基金的诱惑当然不限于报酬。它投资模式灵活,大胆实践最新投资理论,推出各种新兴的金融产品,这些都是它吸引人的地方,也正是我当时换工作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共同基金呆久了,日子太平稳,没有太多的挑战,人也停止进步了。绝大多数的共同基金都是只做多头(Long only),不做卖空(short),而且是买进长期持有(buy and hold),运作上没有太多的灵活性。
共同基金发展停滞之时,正是对冲基金蓬勃兴起之际。出于好奇,也是为了挑战自我,我想尝试对冲基金。当然,刚开始工作时的强度、难度远远超过从前。
对冲基金虽然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但线年代。到了本世纪初,对冲基金就像野草一样迅速滋长。最初的对冲基金其实遵循的是一种保守投资的策略,是使用各种金融工具来“对冲”掉风险,从而减少损失。用来对冲的金融工具多得不可计数。这里只提一个重要操作手段――卖空(short position),有时亦被翻译成“短仓”或“短置”。
买入长仓(long position),亦称“长置”,即买进证券。而卖空则指投资者在高价“卖出”自己并不拥有的、借来的证券,因为投资者期待着该证券价格会走低,等到价格果然下跌,投资者买进证券,还给借主,以“高抛低吸”赢利。如果证券不跌反升,卖空者必须付出更高的价格把升值的证券买进,当然他就赔钱了。
多头的风险是有限的,因为你买进100元的股票,即使公司破产,你的股票跌到一钱不值,你也只赔掉你最初付出的那100元。可是空头的风险就是“无限”的了,因为你的损失是证券的市价与你“卖出”价的差额。比如你在100元卖空A股,A股翻了10倍到了1000元,你无奈只好买回来,并吃进900元的损失。从理论上讲,股票的上限是无尽的,你的损失可能是无底洞,这就是为什么空头的风险大。对冲基金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儿的,弄不好会倾家荡产,全军覆没。
我所在公司基本上延续这种传统的对冲做法。记得我第一年效力这家对冲基金时,正逢牛市,证券市场普遍狂涨,我们的业绩不错,但不如大盘走势。我有点儿气馁,我的老板特意向我解释,因为我们比较严格地做“对冲”――有多头仓位也有卖空仓位。那么,在升市里,空头仓位部分无疑要赔钱,业绩自然比不过只做多头的基金。但在跌市中,也许多头部分会赔钱,但空头仓位可能会赚钱,我们的业绩绝对要好于只做多头的基金。长期平均下来,我们的业绩更有保障、更稳定。
经过几十年的演变,金融衍生工具越发丰富,对冲基金积极使用这些新兴的市场操作技巧,它的投资模式亦随之越加复杂化,投资策略也偏离了最初的“风险对冲”,变得花样繁多,对冲基金完全失去以往的内涵,变成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代名词。
对冲基金的高风险除了反映在使用复杂的投资工具,更反映在使用“信贷杠杆”(leverage),就是对冲基金借钱来扩充资本基础,从而达到最大回报。道理很简单,比如你投资100元,赚了10元,回报是10%。如果你有100元,又借了1000元,同样的投资,就会赚110元,假如借款需付4%的利息,扣除40元,你总计净赚70元,你的资本回报就是70%。
杠杆作用加倍扩大收益和损失。如果不靠借钱,你赔了10元,损失10%,还剩下90元。可是用同样的例子,你借了1000元,如果损失10%,你把本儿全赔进去还不够!正因对冲基金风险巨大,美国的普通股民也是不被允许直接投资对冲基金的。
2007年夏初,贝尔斯登(Bear Sterns)旗下的两只对冲基金因投资次贷损失巨大,宣布破产。从此,关于对冲基金的负面报道接连不断,就连声誉不错的高盛旗下的Global Alpha基金也是一败涂地, 从2007年初至今,该基金投资亏损近37%。交易失误再加上客户大量撤资,资产跌幅超过60%。
当然,对冲基金最近的惨败,原因很多。但投资的复杂,风险管理的失控,加上信贷杠杆的滥用,构成了其最根本的损失源头。
曾经一度令人羡慕的对冲基金,突然像冬天的流感,令大家避之惟恐不及。我的父亲从前只是觉得对冲基金风险大,神秘玄虚,而现在他觉得对冲基金简直就是火海,劝我赶快逃身。
这次次贷危机,是不是也意味着对冲基金的危机?对冲基金会不会像次贷一样令投资人谈虎色变,作为一个资产门类从此一蹶不振呢?
在这场次贷风暴中,数量不小的一批对冲基金不得不清仓关张。新年一过,高盛报告,认为美国正式进入经济衰退,金融市场一片悲观,大起大落,动荡不安。我反倒觉得,这将给幸存的对冲基金提供一个高投资回报的机会,因为,在目前的情形下,对冲基金绝对要比传统的只持多头仓位的共同基金占优势。
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财险公司最大的负债项目之一,其提取的准确性、合理性对利润的准确核算影响重大。部分财险公司对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账务处理方法不尽合理,准备金核算未严格依据准备金评估结果,准备金充足率较低,报表反映结果与实际经营差异较大,数据有失真实,误导公司领导层做出错误的经营决策,给公司造成偿付能力不足等风险。
A财险公司已在准备金核算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和研究,可为其他新小型财险公司所借鉴和学习。现将A财险公司准备金账务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A财险公司根据准备金评估结果,差异化制定各级分公司各险种的准备金入账方法,如对于总、省、地市级车险等规模较大的险种采用精算赔付率法入账,规模较小的非车险业务赋予IBNR、ULAE等经验比例,对于基层分支机构采用分摊处理方法,使准备金财务核算与评估结果紧密衔接,确保准备金计提合理、准确、跟账及时,使赔付成本客观准确反映在当期,避免历史包袱遗留问题,杜绝了“寅吃卯粮”的现象,避免短期盈利目的,并将盈利压力及时、准确、逐级传导至各级分公司,促进公司客观评价自身经营业绩,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盈利能力,降低未来偿付能力不足等管理风险。
A财险公司这种准备金入账方法较为合理,能够将准备金评估结果与账务核算紧密衔接,极大地提高了准备金入账准确度,并且各类入账赔付率或经验比例都是根据多年承保、理赔等精算基础数据计算得来,符合大数法则原理。该方法可以为众多的新小型财险公司所借鉴,以此提高准备金核算质量。
在借鉴学习该公司准备金账务处理方法的基础上,应对方法上的缺陷进行思考和改进。一是由于入账赔付率为预期年度赔付率,从年度看入账结果与真实赔付水平误差较小,但从季度情况看,季度间赔付率水平较年度赔付率水平波动较为明显,因此,精算部门可将入账赔付率测算下达的时间缩小至季度甚至月度,以保证季度或月度入账赔付率的准确性。二是对于支公司采用分摊方法,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合理性,一般分摊的依据是已赚保费或已发生赔款,分摊的对象是IBNR准备金,此方法极易造成重复惩罚,比如某支公司已发生赔款较多,可能主要由于当期的出险案件立案及时,且立案估损较为充足,未报告或估损不足金额应较少,但根据已发生赔款作为分摊基础,则造成计算所得的IBNR分摊比例较大,对该支公司造成了重复惩罚,数据分配不合理。因此,可对所使用的分摊依据进行处理,对估损充足性不一致的数据进行修正,确保准备金核算结果更加真实。
A财险公司准备金评估工作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对历史经验数据的分析掌握;对历史经营成果的回顾和当前经营成果的预测;对偿付能力研判,确保分公司整体健康发展。
非寿险精算最根本的理论基础是大数定律,通过研究历史经验数据发现规律进行未来事项的推测。因此,非寿险准备金精算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公司历史各期赔付成本等经验数据进行分析。
目前对经验数据的研究主要包括未决案件回顾追踪,比对回顾期未决案件在发展期变为已决、仍为未决、注销或新增的情况;已生效保单的出险率、案均赔款和已赚保费等数据的变化情况分析;各险种、各渠道的费用率及费用效能情况分析等。通过一系列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公司经验数据的规律,进而为预测打好基础。
比如:通过对A财险公司多年未决数据追踪分析,发现某险种案件长期估损不足,由于案件新增率较低、案件注销率较高,所以未决数据总体一直保持充足。如果该分公司没有理赔政策的特殊调整,可以推定,该险种的已报告未决数据库的准备金是充足的,可以不需要提取过多的IBNR。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资产负债表中的重要项目,其准确性对报表利润的影响较大,因此,精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保监会监管、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选择谨慎合理的评估假设和精算方法评估并计提准备金,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资产来满足保险赔付责任,从而确保公司能够稳健持续经营。
准备金评估技术就是基于此而形成的,其原理是在历史期赔付数据组成的流量三角形的基础上,采用已决赔款链梯法、已报告赔款链梯法、PPCF法、PPCI法、准备金进展法等方法,并结合承保、理赔等相关信息进行发展因子选择,进而得出较为准确、合理的准备金评估结果,最终预测得到当前赔付成本情况。
无论是对数据库质量的研究,还是对理赔案均、出险率、结案率以及理赔时效的分析,再或者是对事故年度以及保单年度赔付率的测算,最终目的都是要衡量公司历史期准备金是否计提充足,是否保持了足够的偿付能力,以维持公司平稳健康有效益的发展。
所以,当结果显示某单位准备金计提不足时,就必须对该单位的准备金进行补提,以免造成报表虚盈实亏的不利局面。同时,建议出现未决计提不足的单位,应该从根本上改善赔付数据的质量,首先,提高逐案估损准确性,确保数据库真实可靠;其次,加强数据管理,避免对案件进行随意的调整、新增和注销,避免异常数据引起不必要的波动;最后,加大理赔分部过程管理力度,避免理赔人员道德风险。
产品定价是目前A财?U公司精算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其中,产险纯风险损失率表就是精算定价的核心,A财险公司主要应用广义线性模型技术进行测算,该模型囊括了业务来源(新/转/续保)、使用性质、上年出险次数、车价、车龄、车型、座位数/吨位数、地区等多个风险要素,使得测算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但往往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基层单位经理认为“得保费者得天下”,认为只要完成了保费任务就万事大吉,其他的都是后台部门的事,并没有意识到只有规模与效益共同提升,才能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对风险的提前筛选,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纯风险损失率恰恰是开展风险筛选的核心数据指标。
比如:通过多期纯风险损失率的分析研究发现,B公司的新车业务较多,整体赔付率低于其他公司,但是,这些优质业务主要集中在车价为15-20万、25-30万的车辆上,而30-50万的高价车和5-10万的低价车存在赔付率超200%的现象。针对高价车赔付率较高的问题,该公司已开展了专项分析,召开车险专业会议,指导基层单位及时调整策略,并制定了下一年的发展规划。
2016年9月23-24日,第17届中国精算年会在上海召开,本届年会主题是“服务供给改革,提升专业价值”。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保险行业必须稳健审慎经营,才能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企业价值,维护金融稳定。精算在保险经营中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精算师在推动行业稳健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大有可为。精算师应以精算工具促进行业稳健经营,在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价值评估与业绩考核中坚守风险底线,强化风险意识,引导正确的业务发展方向。”
如今的操盘高手花荣,进入证券公司的第一份工作却是修程控交换机。在此之前,花荣的工作是在一座大厦里负责弱电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月薪才几百元钱。偶然接触股市之后,花荣就像突然发现了一条生财之路,1万块钱的本金,做得好的话几天就能赚几千块钱,这让他激动不已。他很快就开始痴迷于炒股,并且一心想要进入证券公司。当时证券公司大多数岗位是不对外招聘的,都是从人民银行调动人员。而计算机、通讯方面的人才比较缺乏,正好花荣大学的专业是通信工程,所以他幸运地进入了证券公司。后来公司遇到困境,领导注意到花荣有一定的操盘能力,就把他调入自营部门试着做。他成功地扭转了困境,也走上了自己事业的正轨。
从早期为国企打工开始,基本上各种类型的投资机构花荣都做过,比如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租赁公司、券商等。后来他离开投资机构,为证券市场的大户打工,顺便做自己的投资。现在他则是给自己打工,成了一名形式上的“自由职业者”。
在A股市场,几乎没有哪个投资者没经历过打击,赔得倾家荡产的人也不在少数。花荣也经历过考验,2001年至2004年这段时间,他的投资一直不太顺手。最惨的一次熊市中,700万元资金赔到只剩几万块钱,他濒临崩溃。不过,比起当时许多一蹶不振的投资者来说,花荣幸运地挺过来了,并迎来了大牛市,也从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了更完善的投资策略。从2005年到现在,花荣炒股每年都是高收益,即使是2008的大熊市,也有40%的收益。他表示,2012年只有百分之十几的收益,算是正常发挥,但是在近几年中算是收益比较低的一年。
对于股市的无情,花荣看得很开,他说:“证券市场就是‘各领三五年’,很多曾经的风云人物现在销声匿迹了,这也很正常。机构也是一样,排名第一的私募基金每年都在变,而且一只基金每年的排名经常会大起大落。成功者只是在挫折之后又爬起来了。”
曾经有人问花荣,能不能介绍几个因为炒股从贫民变成亿万富翁的人,他回答说找不到,倒是能介绍很多从亿万富翁变成百万富翁的人。比如他1999年来北京的时候,曾经参加一个饭局,当时在座有10位亿万富翁,现在只有1个人还是亿万富翁。再比如当年股市有“上海八杰”,现在很少人知道了,8个人中就只有杨百万在股市中还是一个标志性人物。
这些所见所闻并未让花荣退缩,他认为听听别人的故事尤其是悲剧故事不是坏事:“在股市这个高风险市场中,就像在船上漂流,你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就像《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一样,你身边有一只老虎,你就会始终保持斗志。但是如果没有一只老虎陪着你,你可能就会沉溺在过往的成功之中,忽略了风险。很多人都是经历过无限风光之后,突然就栽了大跟头,从山顶上一下子掉下悬崖。没有任何征兆。”
人赚钱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力赚钱,就是打工;第二种是以人赚钱,就是创业做老板;第三种是以钱赚钱,就是类似投资理财。以钱赚钱其实是赚钱的最高境界。但是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的能力不够,所以理财会成为一把双刃剑,有时候不但没有使财富增加,反而使自己打工、创业赚的钱,都填了这个窟窿。但是这不是拒绝理财的理由,相反,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理财,提高自己理财的技能。
炒股是花荣选择的r以钱赚钱J的方式。他的书《百战成精》的封面上有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送他去股市,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送他去股市,那里是地狱!”为什么股市是地狱?他解释:“长时间的投资结果是1赢2平7亏。事实上可能更残酷。”那为什么股市是天堂?他答道:“股市中投资者普遍比较蠢,与投入的财富相比,在技能准备上不足。只要你有一定的‘上乘武功’准备和智慧积累,就能轻松成功。”
花荣所说的“蠢”不单纯指智商,而是很多投资者缺乏基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在证券市场,很多人看到一个明最不符合逻辑的说法,会认为是真的;而一个很真实的说法,反而不相信。就好比你给一个人一张百元钞票和一张10元钞票,很多人分不清哪张是10元哪张是百元。”他表示很无奈。
固执也是很多人失败的根源。花荣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最相信自己。很多人包括机构在股市里是一根筋的,一开始用一个方法获利了,就会一直抱着同样的方法做到老,没有总结、进步、发展。人一旦形成一个习惯,再想改变很难。在股市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花荣性子直,一般看见别人做傻事都会忍不住说一下,但是他最大的困惑就是:“在证券市场中,我想阻止一个人做傻事,阻止不了。别说不认识的人,就连身边的亲朋好友,我知道他持有这只股票要倒大霉,良言相劝,都经常劝不住。”
花荣认为,一个人智慧的提升需要阅历,所谓见多识广。好和坏没有绝对的标准,但是见得多了就会有比较,知道什么是相对好的。花荣在券商的电脑部工作的时候,看过至少几万人的交易情况,这是最好的学习。而这么多年,他也在不断地总结和修正,这在他一系列的书里都有反映。智慧的另一个方面就是看事情的角度,每个投资者都要站在自己的角度,了解自己的资本、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不要总是抱着不切实际的想法。
在自己的微博上,花荣总结了他认为的决定炒股输赢的因素:第一、有辨是非的基础素质;第二、是否顺大势而为;第三、持股策略是否科学合理;第四、熟悉股性的思维效率;第五、个人运气。而他也表示,越往前的选项,越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
花荣是典型的稳健派投资者,他认为股市投机的最高境界是“有知者无畏”,“知”主要是指知道某个时间点会发生什么,知道某个价格的确定性,最好是完全确定,如不是完全确定。也必须知道概率;“畏”是指一旦开始行动,要对正反两种结果都能够接受,如果有一种结果无法接受,或者有时候处于“无知”状态,那就假设会发生坏的结果,不采取行动。
有些股民坚信自己的选股能力,爱做逆市英雄,花荣说自己佩服这些人的勇气,但不会效仿。他要的不是“做英雄”,而是“在最低的风险下获取最高的利益”,所以熊市中他从不和自己较劲:“你觉得你选的股,图形好,题材好,基本面也好,里面有庄家,高手也看好,符合价值投资……但它还是跌了。因为你说的这些,你知道,我知道,庄家也知道,但是‘熊’不知道。你的价值投资‘熊’永远也不会懂。”
在花荣看来,股市投资者如果能管住自己的手痒病、多动症,那即便生活很腐化,花的钱也比在熊市中赔的钱少得多。一旦市场出现危险征兆,不论3万,还是3000万,都应该立即避险,不能出现那种不可收拾的结果,赔90%,都是从赔5%拖下来的。
熊市的时。